海健院﹝2023﹞9号
各处室、各系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为便于各部门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,现将学院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:4月5日放假一天。
二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。学生工作(招生)处需加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教育和提醒;总务处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。
三、近期各类传染病频发,各位师生要提高警惕,增强防范意识,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,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。
四、节假日期间,值班人员须在校内,于上班时间在学院安防视频监控中心签到值班,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,执行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。如遇重大突发事件,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。
五、假期值班人员安排如下:
清明节值班安排
时间 | 带班领导 | 值班人员 | 保安人员 |
2023年4月5日 | 罗一飞 | 包建梅 18389555471
| 黄泽河18889870099 |
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
2023年3月30日